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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工作,在家工作-在校生兼職或全職
工作了40多天,報酬一分沒拿到,借助辭職時忘還的U盤,才得以“換回”酬勞。想在畢業前多積累點社會經驗的李豔(化名),想借自己的經歷給所有大學生提個醒:不管兼職工作,還是全職,最好與用人單位簽訂相關文字協定,以備為自己維權提供一點證據。
上月8日,就讀于昆明學院大四年級的李豔應聘到位於趙家堆的一家公司做文案打工作,約定薪酬待遇為1000元/月。因公司表示試用期不需簽訂相關用工協定,李豔也未予多想。
無奈之下,李豔決定向記者求助,可隨後,事情突然又有了轉機。
在李豔多次撥打公司負責人電話都被對方“掛斷”後,公司負責人隨後又主動給李豔打來電話表示,希望她能把公司資料還回去。
李豔突然想起,她手中的U盤內有大量的公司資料,辭職後,一直忘了還回去。找工作於是她打算,若公司不結算報酬,她就拿U盤做砝碼,“公司把錢給我,我就把U盤還回去”。
李豔趕到公司後,在家工作公司負責人當著她的面給總部財務人員打了電話,得到“第二天11點前錢肯定到賬”的答覆後,李豔把公司的資料全數還了回去。
這次,公司守了信用。第二天早上9時30分許,報酬到賬了。
工作一月後,公司久不提發錢一事,李豔“厚著臉皮”去問了財務,兼差對方表示總部還未劃賬後,便沒有了下文。等到本月18日,報酬還是沒著落,加之面臨畢業,李豔打算辭職回學校張羅畢業事宜。可報酬還是不見其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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